买卖合同成立要件
买卖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包括:
1. **订约主体存在** :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,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。
2. **意思表示真实** :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,且意思表示真实。
3. **合法性要求** :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依法进行,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。
4. **要约和承诺** :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。
5. **合同形式** :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合同,但若采用书面形式,则应以当事人均签名、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。
6. **合同内容** :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、数量、质量、价款、履行期限、履行地点和方式、包装方式、检验标准和方法、结算方式、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。
7. **合同成立地点** :根据订立合同的方式确定,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,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;以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,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。
以上要点均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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